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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3日,第四届Mini Midi音乐节在北京汽车电影院“两个好朋友酒吧”举行。作为中国唯一的户外实验音乐节,Mini Midi是中国最早和最大的户外音乐节——迷笛音乐节的一部分。Mini Midi是一个非赢利的,面向实验音乐、前卫音乐、即兴音乐、电子乐、噪音和声音艺术的活动,全部工作人员均为志愿者。


活动现场和互动表演
由于今年北京海淀公园的迷笛音乐节推迟到10月举行,因而Mini Midi成了五一期间喜欢独立音乐、实验音乐的乐迷们唯一的聚会,吸引了国内外数百乐迷的参与。
今年的Mini Midi主题为“Noise is free(噪音是免费的)”,在三天时间里,举办了三个专场座谈会,以及来自国内外的数十位音乐人的现场表演,极具个性的演出让在场的各国乐迷充分感受到前卫实验音乐的特殊魅力。
作为本届Mini Midi音乐节的特别支持,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将与活动主办方合作于今年6月份推出一张Mini Midi 2008音乐作品合辑,此合辑以知识共享协议发布,将选用”署名- 非商业性使用 - 相同方式共享”的方式来规定这些作品的著作权使用。

活动现场播放CC宣传片


身穿知识共享纪念T恤的乐迷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数名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志愿者全程参与了音乐节,在活动现场通过各种形式向表演者和乐迷宣传知识共享“部分权利保留”的理念,悉心解答大家提出的关于传统版权与知识共享协议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让来宾们了解到知识共享协议对促进音乐等文化成果的传播与保护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此外,在活动现场播放的CC宣传片以及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专门为此次活动制作的纪念T恤和其他一系列免费派发的CC纪念品也受到现场嘉宾和乐迷的欢迎。
文/舒建伟 图/朱子
CC国际动态
2008年3月24日,美国旧金山

2008年3月24日,知识共享组织(CC)推出了CC文档计划(the Creative Commons Documentation project),目的在于解释CC许可协议的不同方面,其新方案包括可以链接和以PDF格式下载关于CC的规范、建议、研究和指南的重要信息。其中的一些主题涵盖了以下方面:包括CC+和CC0项目,简单的许可方法,以及在网站如何组合CC许可协议的最好做法。该项计划同样提供海报、广告传单和其他有创造性的媒介,如“分享有创造力的作品”漫画书。这些文件都可以从CC文档计划的网页(http://creativecommons.org/projects/documentation)直接下载,并且适于清晰地打印和显示出来。
CC的资深设计人——亚历克斯•罗伯特(Alex Roberts),解释了CC文档计划的好处:“我们总是试图使CC许可协议更容易被理解和使用”。CC从一开始就支持使用人类易读的版权许可协议。我们扩充相关资料的计划是为了通过向各种CC主题提供简要指南和解释,扩大这种做法的范围。所有的相关资料将以CC许可协议发布,允许再次发行,重复使用,重新编排。
除了CC员工创建的文件,CC号召社区中更多的热心人士来帮助建立一个丰富的文档资料库。CC的社区与商务发展经理——乔恩.菲利普斯(Jon Phillips)说,使用者参与对于资料库建立的过程至关重要。现在有许多使用CC许可协议的有趣项目。我们需要利用这些具有创新精神的组织和有天赋的个人,来帮助详细说明和分享他们的最好做法。我们已经为许多文件的归档过程提供了框架和源文件。CC组织同样向由CC协议的使用者和开放内容的支持者组成的更广泛的社团寻找帮助,将PDF文件翻译成其他文字。
请访问(http://creativecommons.org/projects/documentation)获得更多该项目的信息,并参与其中。
翻译:志愿者 何银秋 ,校对: 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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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8日,一场由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社会学系和经济学系联合主办的涉及网络与知识产权的名为“‘三面向’版权现象”多学科专家研讨会在上海大学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这次研讨会的举行缘于一场官司。所谓“三面向”,乃是北京一家版权代理公司。该公司在2005年4月4日与著名“三农”学者曹锦清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作品是曹锦清的一篇题为《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回顾和展望》的文章(原载《华夏时报》,2002年4月12日)。上海大学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在其网站(当代文化研究网)上转载了该文。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公司便以上海大学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未在法定期内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于2007年12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类似的诉讼官司,该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先后打过300多起,其胜诉率为99%。其运作模式往往是先搜索网络点击率高的文章,然后以出书为由,与文章作者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低价买断作品自发表日起的著作权,随后即起诉转载过该文章的网站,提出经济索赔。
这一现象引起了不同领域的学者专家的注意。一场涉及网络与知识产权的多学科学术研讨会便由此召开。
这次会议邀请了媒体、签约作者、被告网站、知识产权专家、法律专家、政府官员、文化学者、经济学学者、社会学学者、作家等来自不同领域人士,从全球化时代的知识资产化、公共生活中知识的流通与阻断、知识产权和制度建设、今日社会的文化生产四个主题出发,从不同角度分析和讨论了三面向现象,提出了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比如,知识是否应当资产化?知识的资产化是否意味着资本主义完成人类全部生活商品化的最后一步?“三面向”式的维权行为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设计本旨以及作品创作者(作者)、作品传播者、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和社会和谐?当法律条文违背了普遍正义的理想之“法的精神”时,其正当性是否还存在吗?“‘三面向’版权现象”是否昭示现行版权法律制度下存在着作品“传播”和“维权”之间两难的瓶颈甚至断链?当社会生活的其他层面,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使得信息的传播、知识的创造和知识资源的分配总是差强人意时,网上社会是否可能推动知识生活朝着更为丰富、活跃、公平、民主的方向发展?在信息传递超速度、高密度的网络时代,如何在信息/知识共享的理想与保障信息和知识的生产/提供者的权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
网络不仅意味着信息的传播、知识的流通,也意味着参与中国社会中政治、文化和经济生活的重要平台。在这一意义上,建立网络的新规则,促其良性循环,维护网络的自由有序,使知识产权在网络环境中合理运用,是本次会议的根本愿望。
作为会议的后续活动,会议主办者将在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出版一本论文集,及形成一份倡议书,向社会发出倡议,以推动整个社会对于知识产权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正确保护、使用、管理,包括对于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在网络环境下的反思; 并在4月26日知识产权日这一天,举行一场以研究生为讨论主体的研究生论坛,以专家研讨会的成果为基础,再次掀起讨论热潮,并推动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使得交叉学科在研究生层面获得发展。
出席本次专家研讨会的知名专家学者有:文化研究学者王晓明、罗岗、雷启立、吕新雨;社会学家李友梅、张江华、陈映芳;“三农”学者曹锦清、贺雪峰;法学专家陶鑫良、王景新、张乃根、王春燕;作家格非、孙甘露等。
链接:上海大学当代文化研究网关于“‘三面向’版权现象”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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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新闻中心总监覃里雯
谈及网络,实在太宽泛了,网络是我们的世界,而且比我们的实际世界多出更复杂的东西,很多东西,实际上办不到,网络环境中可以看到。我所在的新闻中心,实际是一个大平台,不仅是输出新闻,也接收新闻,将新闻再处理后重新输出各渠道。我们对门户网站往往存在一个误解,我说的中国特色网络新闻发展轨道是这样的,最早是新浪搜狐,新浪最早从体育论坛发家,是一个互动型的东西,后来意识到新闻可以扩展,将新闻做起来。网易也是论坛比较好,但它是通过其邮箱服务,把人带到新闻的阅读上来。那么搜狐最早可能有点“多动”,什么都做了一段后,慢慢意识到新闻提供的重要性。QQ就不用说了,在聊天窗口新闻弹出的方式,强迫性地让你接受新闻。这种方式也非常有效。不管怎么样,大家意识到新闻把人聚合在一起,产生一个这种连续性的、黏着性的东西,很好的一个方式,也是门户网站为自己辅以面孔很重要的方面,没有这些东西,无法称为门户网站。
为什么说是中国特色,国外都是新闻媒体直接发出的,在中国,是不能由门户网站直接发出新闻的,比如说做一个访谈,不是说想做就能做,加上传统媒体的束缚,有体制和意识形态的束缚,现在是速度和质量跟不上,加上对新媒体这种手段的不熟悉,反应起来慢,导致了门户网站在过去的时间,不断通过聚合性的方式,把传统媒体新闻放一块,这样造成一个比较奇怪,鱼龙混杂的新闻阅读的群体。可以说,中国网上的公民社会,和中国特色有关,因为最早的时候,环境比较特殊,也和中国的文化有关,喜欢凑热闹。像中国的门户网站,国外没人看,密密麻麻,一条条的,看起来很费劲,但在中国,这就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必须接受这一点,这是中国的文化,和国际发展不大一样,因此在具体案例研究中,应该有不同的原则。像我们中国特色的网民,是极度不平等的分布,东西部的差别,城市和农村的差别,财富的差别,也导致人的视野,个人经历的差别。教育背景里面,还不光是教育高低的区别,还有开放式和封闭式教育的区别,还有价值观的问题,山东的孩子可能背论语,上海的可能背英语小说,这完全是不一样的背景。然后还有信用的教育,信用看着可能是社会环境有关,也和地区的小环境相关,包括家庭的教育。当我们说到中国特色网民的时候,我们说的是这样一大群具体评估的东西,即便是网络调查,各种各样的取样,这种取样是很复杂的,漏掉一个省,一个省的特点可能就不一样了。我们在做用户调查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很大的局限性,我不确定我的网民是什么样的人但我可以通过点击新闻来确定。第一类是社会新闻,人之常情,大家都喜欢看,第二类是国内新闻,遇到时政性新闻,比如人事变动的,都是很受欢迎的。可见,我们的网民,针对搜狐而言,很多都是公务员或者其他对国家的整体情况比较关心的人。然后还有就是社会监督之类的新闻比较受欢迎。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中国特色再怎么差别巨大,有一点,对信息的渴求度是非常高的,我们今天远远未到达信息过剩的情况。比如,就商业财经这一类的新闻,也远远是能够看到的和实际发生的事情之间,有巨大的差异,有许多规则背后的东西,商业公司越来越巨大的网络保护意识,许多信息是通过论坛发布,当然论坛也会受到一定干涉。
如果我们描述网上的公民社会,那么第一点,我们越来越意识到,人们已经越来越懂得利用IP地址,惯用语言,上网时间等来辨识。网民已经很聪明,如果一个人不断更换自己的名字留言,而且非常讨人厌,其他网民能够看出来。一个人的个性特点在网络上折射出来是很容易的,除非这个人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正常人,一般是能够猜测出来的。
另外一点,就是网络刚开始的时候,泡论坛的人都是精英,后来经历一个鱼龙混杂的时段,变成网络暴力,那个时候,对网络非常抱怨,名声非常不好。现在情况又有了好转,首先网络门户的多元化,各个网络也聚集了自己的用户群,第二个,确实上网的人在增加后,我觉得全民上网不会有多长时间了,当然极度贫困的农村地区可能没办法达到,我相信,每个人在一辈子中至少接触过一次网络,这样的时间不会太远。在这种情况下,上网的人群素质会提高,有高素质的群体会稳定上网。他们对某个新闻的反应,对论坛或博客,或留言系统里面,他们出现的声音会越来越多元化。就艳照事件来说,网络上的反应非常有意思,当然很多人会骂道德败坏的社会,同样也能看到非常清晰、坚定的声音在表达说,我们要一个多元价值观,保护社会,保护隐私,不要将一个道德事件,上升到以前那种千刀万剐原始的判断当中去。这也呈现了中国特色网民的一种趋势,一种变化。
说到治理,我一想到的就是政府治理,我们习惯性的认为,治理是政府的事。因为我们的互联网协会,在日常操作中,出现的频率很低,商业公司之间彼此就是强烈的竞争关系,就治理而言,也就是我们惯性思维。原来政府是一个大政府往小政府的转变,但不管怎么样,管理网站,始终是一种惯性思维,认为如果不管紧,会失控。但从我们看到网民的特点变化,理性的成分还是居多的,所以我觉得这种担忧,慢慢也会在未来有所减弱,会更清楚知道应该怎么治理。目前的治理方式,我认为还是一种人性化的治理,根据不同的条件,有不同的反应,比较灵活。但是灵活的反面是不可测,政策会有变化,这让人无所适从,即使是再有经验的人,也不知道未来会收到什么样的管理约束,这对商业是不太好的影响。因为政策如果无法预计,商业公司如何进行反应,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然后,信用等级这个问题,如果国家在个人信用方面,做了很好的控制,那么商业信用还是很容易保证的。因为我们现在能够上网,能够使用电子商务的人,都不是随便流动的人,他们都有一份职业,一份家产,有身份证号,这些东西一旦丢失,他们就完了,这些东西还是很容易控制的。一方面,我们呼吁信用制度,另一方面,建立起来不是难事,真正困难的是,治理之后如何给公民社会留下一个模糊的自由度的空间。上段时间,我和挺著名的一个网络博客提供商聊天的时候,听他说他就喜欢博客实名制的,这让我大吃一惊,这样不是束缚用户吗?这样用身份证号来注册博客的,我就不能再写别的博客了,人写博客,就是为了自由发言,他认为,如果是实名制,电子商务就容易多了。当然,他从商人的角度分析,确实如此,但我从一社会人,公民的角度来说,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就是网络所赋予的想象力、创造力的自由,一种人性的模糊的边界,就可能被限定死了。我认为,这种限制网络的管理,将来是要非常注意的,不能太过分。比如说,还有科技,毕竟是非人性化的,关键词的过滤,是否可以一刀切就过滤掉了?那是不可能的,越来越多科技的发展,允许根据前后文来判断,再进行过滤,我想这样更人性化、更智慧的管理,是互联网管理中鼓励的方向。
最后是关于谁决定网络公民权利边界的问题。从一开始,网络公民社会的形成,是是一个自发的形成过程,政府并没有预计。将来如何界定权利边界,我们还有特别多的事情去做。真正的是谁来为他们发出声音,谁来为网络使用者发出声音,谁来为商业网站发出声音,然后进行一个充分的交流和沟通,这将是十分有意思,值得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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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郭禾教授
听了陈先生的发言很受启发。他提出的很多问题恰恰是大家关注且没有解决的问题。网络治理和公民社会是个非常宏观、内容非常丰富的问题,我所知的只是皮毛而已,因而只能谈一下我个人的感受。
网络是80年代以后才开始普及的,像中国和欧洲等国家,也是90年代末才开始发展。如前面谈到的法国,是90年代中期,一些大学才开始引入网络设备。对中国来说,网络技术的普及,从硬件层面来看,和欧洲国家的相差不大。但从网络治理层面来看,差异则比较大。我这里所说的治理,是指自我管理层面的那种治理,而不是国家干预的角度。中国大陆和欧洲的普通人的观念、文化有很大的差异,从而导致对于网络的态度、人们上网所从事的行为以及行为方式存在很大差异。在90年代末我曾一度对电子商务十分感兴趣,但了解和接触了几个案例以及e-Bay在欧洲的运营情况后,热情骤减,因为对电子商务在中国实施的环境不抱希望。先不谈虚拟空间,在现实空间面对面的贸易中,我们尚且存在那么多违反诚信原则的问题,若到了虚拟空间,谁也不知道对方是谁,我相信这种问题会更多。所以,当社会公众的公民意识没有达到相应水平时,在当今中国的大环境中,电子商务能否在短期内发展起来,我持怀疑的态度。当然,目前电子商务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认证的方式,信誉评级等制度,以至在目前这样的系统下运作还不错。之所以有这么一个结果,是因为有一套评价机制,对从事电子商务的人有约束。不管在虚拟空间还是现实空间,人的行为是肯定需要约束的。中国目前并非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大家的道德水准并不高。当个人的约束能力不那么强的时候,定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因而,对于网络,确实存在治理问题。
公民社会的产生,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人真正在法律意义上成为一种平等主体之后。此前的社会,我们不能说是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人与人的这种平等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从身份到契约”就是说的这个转变过程。契约一方面导致了平等。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不对其加以约束,它也可能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异化出一些不平等的因素。刚才陈先生谈到的知识产权的演变。从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套制度完全是在市场环境下发展起来的。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一个市场环境,导致了大量的跨国公司或者大的资本财团左右了整个市场环境。比如说在代议民主制下这些大的财团完全可以左右了那些议员,通过游说国会议员创设出一些新的所谓的规则。尤其最近三十年中,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创设规则更体现资本的意志。我们可以看见,知识产权制度的最新的发展,几乎都是这些大的财团的利益所在。刚才陈先生谈到和生命有关的主题不应该被授予专利。我们看到,在欧洲、美国,不断有新的法律、案例出现都是要求保护这些东西,究其背后的原因,无一例外都是有一些大公司的利益与此有关。IBM当年将硬件、软件分着卖的做法导致了一个新的软件保护制度的产生。还有刚才谈到的著作权保护期的延长这些问题,背后都是因为有一个财团作祟。而这些大的财团无一例外地是通过公民社会赖以存在的市场基础实现其利益的。我们现在看到一个怪圈,契约自由导致公民社会的诞生,同使某些人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或者说凭借大量的资本,去创设对自身有利新的制度,这里面,知识产权制度就是其中之一。这说明以契约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需要治理的。
回过头,网络环境也被认为是一个平等的环境。目前已经有一些网络社区基于平等的理念试图建立公平的市民社会,并在其中以直接民主取代代议制民主。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相应的治理,它也会异化出一些不平等的因素,最终将破坏这样一种环境。
以上是我听了陈先生发言后的一些感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