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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知识共享@中国大陆 &#187; 最新消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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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官方网站</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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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王春燕老师应邀参加“科技创新之法律应对与法学教育革新”暨第一届两岸清华法学论坛</title>
		<link>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11/16/news/</link>
		<comments>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11/16/news/#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6 Nov 2009 08:12:56 +0000</pubDate>
		<dc:creator>zhuz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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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与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台湾新竹）联合举办的“科技创新之法律应对与法学教育革新”研讨会暨“两岸清华法学论坛”成立大会于2009年11月6日、7日（周五、周六）在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王春燕副教授应邀参加了该论坛，并在论坛第一场“信息及通讯法专题”中就《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数字时代知识创新与传播的现实模式》的论文发表了演讲。这次论坛有来自两岸多所大学、研究院所、网络管理机构、网络公司等方面的代表参加。两天的论坛围绕信息暨通讯法、公共卫生法、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法制革新、环境与能源资源法、法学教育革新等主题展开了多领域的交流。
王春燕老师从网络时代信息传播和获取的关系出发，通过“谷歌图书搜索”这一热点中可能带来的私人公司对公共知识资源控制上的隐忧，全球最大的线上百科&#8211;维基百科采用CC协议以“增进知识和文化的公共资源”，及“三面向现象”中显现的传播和现行版权制度的悖论等案例分析，探讨了数字时代知识生产与传播的新特点：即协同、混合、分享。作为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Creative Commons China Mainland)负责人，王春燕老师在这次论坛上更多的从Creative Commons这场全球性的知识分享运动的背景和理念来谈，CC所倡导的开放版权和共享理念旨在改变信息传播和获取的对立，实现创作与传播的良性互动。最后，王春燕老师提出网络时代对知识信息的控制正在由二元对立向三位一体转化，即从倡导知识商品化的商业经济（Commercial Economy）和将作品视为人类共同财富的分享经济（Sharing Economy）的二元对立，向混合经济（hybrid economy）转化，基于商业目的可以从分享经济中获利，而通过商业行为可以支持分享目标。从而纠正了人们对CC与商业模式的关系上的一些误区，与会的学者和听众对王春燕老师的演讲予以了热烈的回应，与会者随后对网络版权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的和晓琳也参加了本次论坛。
（文/和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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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与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台湾新竹）联合举办的“科技创新之法律应对与法学教育革新”研讨会暨“两岸清华法学论坛”成立大会于2009年11月6日、7日（周五、周六）在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王春燕副教授应邀参加了该论坛，并在论坛第一场“信息及通讯法专题”中就《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数字时代知识创新与传播的现实模式》的论文发表了演讲。这次论坛有来自两岸多所大学、研究院所、网络管理机构、网络公司等方面的代表参加。两天的论坛围绕信息暨通讯法、公共卫生法、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法制革新、环境与能源资源法、法学教育革新等主题展开了多领域的交流。</p>
<p>王春燕老师从网络时代信息传播和获取的关系出发，通过“谷歌图书搜索”这一热点中可能带来的私人公司对公共知识资源控制上的隐忧，全球最大的线上百科&#8211;维基百科采用CC协议以“增进知识和文化的公共资源”，及“三面向现象”中显现的传播和现行版权制度的悖论等案例分析，探讨了数字时代知识生产与传播的新特点：即协同、混合、分享。作为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Creative Commons China Mainland)负责人，王春燕老师在这次论坛上更多的从Creative Commons这场全球性的知识分享运动的背景和理念来谈，CC所倡导的开放版权和共享理念旨在改变信息传播和获取的对立，实现创作与传播的良性互动。最后，王春燕老师提出网络时代对知识信息的控制正在由二元对立向三位一体转化，即从倡导知识商品化的商业经济（Commercial Economy）和将作品视为人类共同财富的分享经济（Sharing Economy）的二元对立，向混合经济（hybrid economy）转化，基于商业目的可以从分享经济中获利，而通过商业行为可以支持分享目标。从而纠正了人们对CC与商业模式的关系上的一些误区，与会的学者和听众对王春燕老师的演讲予以了热烈的回应，与会者随后对网络版权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的和晓琳也参加了本次论坛。</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文/和晓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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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知识共享亚太地区各项目活动精彩纷呈</title>
		<link>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11/12/cc-ap-newsletter-1/</link>
		<comments>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11/12/cc-ap-newsletter-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2 Nov 2009 00:40:59 +0000</pubDate>
		<dc:creator>省志</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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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感谢知识共享菲律宾项目和台湾项目的努力，《知识共享亚太区新闻通讯》第一期已经于日前出版。编辑这一通讯是在今年2月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知识共享亚太各司法管辖区项目会议上作出的决定，以加强各项目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第一期通讯介绍了马尼拉会议的情况，以及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日本、韩国、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各知识共享项目最近一段时间组织的精彩纷呈的活动。
要了解详细内容，请点击封面图片下载通讯的pdf版本。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感谢知识共享菲律宾项目和台湾项目的努力，《知识共享亚太区新闻通讯》第一期已经于日前出版。编辑这一通讯是在今年2月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知识共享亚太各司法管辖区项目会议上作出的决定，以加强各项目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第一期通讯介绍了马尼拉会议的情况，以及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日本、韩国、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各知识共享项目最近一段时间组织的精彩纷呈的活动。</p>
<p>要了解详细内容，请点击封面图片下载通讯的pdf版本。</p>
<p><a href="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2009/11/CC-AsiaPacificNews1-Sep-Oct09.pdf"><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medium wp-image-493" title="CC-AP-newsletter1" src="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2009/11/CC-AP-newsletter1-232x300.jpg" alt="CC-AP-newsletter1" width="232" height="300" /></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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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分享你的图片，共享精彩世界”&#8211;互动百科版权图片共享中心采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title>
		<link>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10/28/hudong/</link>
		<comments>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10/28/hudong/#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7 Oct 2009 16:48:17 +0000</pubDate>
		<dc:creator>zhuz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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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收录词条3,589,785，计39.1亿文字，注册用户数1,745,812（截止09.10.24），互动百科，或称互动维客（http://www.hudong.com/），是全球最大最活跃的中文百科社区。好比一部人人都能参与编写的的网络大百科全书，它致力于建立一个网民自我管理维护的知识共享平台。
日前，互动百科的版权图片共享中心（http://photo.hudong.com/）正式上线，和互动百科一直强调的“自由平等地共享知识”相一致，该“图片中心”接受原创且可以自由使用的图片文件，并全部采用“知识共享 2.5 中国大陆版协议” CC &#8211; BY发布。比如：当一个网友把他的原创作品上传到互动百科图片中心，他就可以在一个自由内容许可协议下实现对其作品的自由而广泛地传播，其他网友可以自由的复制、传播、进行再创作、演绎该作品，但使用者必须按照作者指定的方式对作品进行署名，且在传播该作品时向他人清楚地展示许可协议条款。采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让作者得以自由安排作品的著作权利的同时，将促进作品的合法分享、演绎、使用（share, remix, reuse-legally），这不会排斥，反而有利于作者的作品得到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更好的保护。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482" title="CC-BY" src="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2009/10/CC-BY.jpg" alt="CC-BY" width="253" height="341" /></p>
<p>收录词条3,589,785，计39.1亿文字，注册用户数1,745,812（截止09.10.24），互动百科，或称互动维客（<a href="http://www.hudong.com/">http://www.hudong.com/</a>），是全球最大最活跃的中文百科社区。好比一部人人都能参与编写的的网络大百科全书，它致力于建立一个网民自我管理维护的知识共享平台。</p>
<p>日前，互动百科的版权图片共享中心（<a href="http://photo.hudong.com/">http://photo.hudong.com/</a>）正式上线，和互动百科一直强调的“自由平等地共享知识”相一致，该“图片中心”接受原创且可以自由使用的图片文件，并全部采用“知识共享 2.5 中国大陆版协议” CC &#8211; BY发布。比如：当一个网友把他的原创作品上传到互动百科图片中心，他就可以在一个自由内容许可协议下实现对其作品的自由而广泛地传播，其他网友可以自由的复制、传播、进行再创作、演绎该作品，但使用者必须按照作者指定的方式对作品进行署名，且在传播该作品时向他人清楚地展示许可协议条款。采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让作者得以自由安排作品的著作权利的同时，将促进作品的合法分享、演绎、使用（share, remix, reuse-legally），这不会排斥，反而有利于作者的作品得到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更好的保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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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混合与分享 CC综合艺术展（Ⅰ） 公开征集参展作品</title>
		<link>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10/24/ccremix/</link>
		<comments>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10/24/ccremix/#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24 Oct 2009 12:15:20 +0000</pubDate>
		<dc:creator>zhuz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cn.creativecommons.org/?p=459</guid>
		<description><![CDATA[
主办单位： 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
展览资助:   福特基金会
协办单位： 映艺术中心、艺术国际、互动百科、MASH4
展览地点：“798艺术区”映艺术中心
策 展 人： 吴  鸿
展览顾问： 那日松
执行策展人： 朱捍东
“混合与分享”源于CC的核心理念：合法的分享、混合与再使用（Share, Remix, Reuse — Legally）。混合是一种创作方法，当前艺术创作中较常见到的挪用、转换等艺术创作现象也是混合的体现。而分享这种主动给予的行为，实际也是创作者本身为获取更多合法创作资源进行的互换。“混合与分享”展览提倡分享与协作的公益精神，呈现当前飞速信息化进程中的“衍生”、“跨界”、“群体性创作”这种相互融合、相互借鉴的社会与网络文化特点的艺术生态，以独特的思考角度为当前时代背景下的文化融合与共生展现形式新颖的视觉文本。期待来自艺术、科研机构、院校等各领域的广泛参与。
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将于09年12月作为主办方联合艺术国际等机构举办主题为“混合与分享”的CC影像与新媒体作品展。现开始征集参展作品。展览将同步推出以CC协议发布的作品画册《混合与分享》，并组织专题研讨会。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亦将充分利用CC的国际平台，为使用CC协议的艺术作品提供更多的展示机会，扩展中国当代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投递作品与方案注意事项：
1．本次展览任何个人或团体均可投递作品及方案，同时展览主办方将邀请部分当代知名艺术家参加本次展览；
2. 投稿作品图片请保存为宽边不大于1000像素的jpg文件，图片文件名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媒介、作品尺寸、创作年份命名，另附上作品说明、艺术家简历以及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电邮；
3. 影像类作品请以作品链接或寄送作品光盘方式提交，作品光盘递交后入选与否均不予退回；
4. 展览主办方将对投递作品及方案进行一次专家评审，随后主办方将通知入围艺术家提交画册印刷用图片资料及寄送作品地址和联系人。没有入围展览的艺术家不另行通知，2009年12月初公布参展艺术家名单、展览时间。
5. 本次参展作品著作权均为采用CC协议发布的作品，提交作品和方案请同时提交CC授权协议（见附件），非CC协议发布的作品请勿提交，详见关于CC协议的介绍或咨询主办方；
6．本次展览主办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7．展览画册将使用CC协议发布，在展览开幕式当天同步发行，每位参展艺术家免费获赠画册2本；
8. 提交作品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0日。
联系方式
邮件地址：ccremix@cn.creativecommons.org
影像作品光盘寄送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798艺术区”七星中街 映艺术中心   电话: 010-59789029  请注明“混合与分享展览”
联系人：朱捍东 13601136018   和晓琳 13466687857
附件下载地址： CC协议授权书.pdf     CC协议授权书.doc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479" title="混合与分享CC艺术展海报" src="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2009/10/混合与分享CC艺术展海报.jpg" alt="混合与分享CC艺术展海报" width="400" height="560" /></p>
<p>主办单位： 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p>
<p>展览资助:   <a href="http://www.fordfound.org/" target="_blank">福特基金会</a></p>
<p>协办单位： <a href="http://www.intergallery.cn/" target="_blank">映艺术中心</a>、<a href="http://www.artintern.net/" target="_blank">艺术国际</a>、<a href="http://www.hudong.com" target="_blank">互动百科</a>、<a href="http://www.mash4.com" target="_blank">MASH4</a></p>
<p>展览地点：“798艺术区”映艺术中心</p>
<p>策 展 人： 吴  鸿</p>
<p>展览顾问： 那日松</p>
<p>执行策展人： 朱捍东</p>
<p>“混合与分享”源于CC的核心理念：合法的分享、混合与再使用（Share, Remix, Reuse — Legally）。混合是一种创作方法，当前艺术创作中较常见到的挪用、转换等艺术创作现象也是混合的体现。而分享这种主动给予的行为，实际也是创作者本身为获取更多合法创作资源进行的互换。“混合与分享”展览提倡分享与协作的公益精神，呈现当前飞速信息化进程中的“衍生”、“跨界”、“群体性创作”这种相互融合、相互借鉴的社会与网络文化特点的艺术生态，以独特的思考角度为当前时代背景下的文化融合与共生展现形式新颖的视觉文本。期待来自艺术、科研机构、院校等各领域的广泛参与。</p>
<p>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将于09年12月作为主办方联合艺术国际等机构举办主题为“混合与分享”的CC影像与新媒体作品展。现开始征集参展作品。展览将同步推出以CC协议发布的作品画册《混合与分享》，并组织专题研讨会。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亦将充分利用CC的国际平台，为使用CC协议的艺术作品提供更多的展示机会，扩展中国当代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p>
<p><strong>投递作品与方案注意事项：</strong></p>
<p>1．本次展览任何个人或团体均可投递作品及方案，同时展览主办方将邀请部分当代知名艺术家参加本次展览；</p>
<p>2. 投稿作品图片请保存为宽边不大于1000像素的jpg文件，图片文件名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媒介、作品尺寸、创作年份命名，另附上作品说明、艺术家简历以及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电邮；</p>
<p>3. 影像类作品请以作品链接或寄送作品光盘方式提交，作品光盘递交后入选与否均不予退回；</p>
<p>4. 展览主办方将对投递作品及方案进行一次专家评审，随后主办方将通知入围艺术家提交画册印刷用图片资料及寄送作品地址和联系人。没有入围展览的艺术家不另行通知，2009年12月初公布参展艺术家名单、展览时间。</p>
<p>5. 本次参展作品著作权均为采用CC协议发布的作品，提交作品和方案请同时提交CC授权协议（见附件），非CC协议发布的作品请勿提交，详见关于CC协议的介绍或咨询主办方；</p>
<p>6．本次展览主办方不收取任何费用；</p>
<p>7．展览画册将使用CC协议发布，在展览开幕式当天同步发行，每位参展艺术家免费获赠画册2本；</p>
<p>8. 提交作品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0日。</p>
<p><strong>联系方式</strong></p>
<p>邮件地址：<a href="mailto:ccremix@cn.creativecommons.org">ccremix@cn.creativecommons.org</a></p>
<p>影像作品光盘寄送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798艺术区”七星中街 映艺术中心   电话: 010-59789029  请注明“混合与分享展览”</p>
<p>联系人：朱捍东 13601136018   和晓琳 13466687857</p>
<p>附件下载地址： <a href="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CClicenses.pdf" target="_blank">CC协议授权书.pdf</a>     <a href="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CClicenses.doc" target="_blank">CC协议授权书.d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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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C Quarterly》通讯总第4期出版发行</title>
		<link>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10/04/ccq-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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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3 Oct 2009 16:03:33 +0000</pubDate>
		<dc:creator>zhuz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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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欢迎大家下载传阅

《CC Quarterly》通讯总第4期，2009年9月出版。请点击这里下载pdf文件，文件大小：11M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欢迎大家下载传阅</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wp-content/uploads/ccq/CCQ-4.jpg" alt="" width="292" height="378"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CC Quarterly》通讯总第4期，2009年9月出版。请<a href="/wp-content/uploads/ccq/ccq-4.pdf">点击这里下载pdf文件</a>，文件大小：11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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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版权管理组与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举行工作座谈</title>
		<link>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10/02/new/</link>
		<comments>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10/02/new/#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2 Oct 2009 02:40:10 +0000</pubDate>
		<dc:creator>zhuz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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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2009年9月23日，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版权管理组与CC中国大陆项目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1006会议室举行了第一次正式工作座谈。来自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版权管理组的李华伟等8位馆员与CC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春燕，项目经理朱捍东，项目成员徐建萍等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与会者就数字资源的版权保护与利用，以及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与CC中国大陆项目在推动数字资源的合法传播与共享方面的合作展开了富有成效的讨论。
座谈会从下午两点半开始，先由朱捍东向来访的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版权管理组成员介绍了CC国际项目以及CC在中国大陆的运行推广情况。王春燕阐述了作为开放著作权许可协议的知识共享协议（CC协议）与传统著作权授权方式的异同，并就CC中国大陆项目在本土化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做了详细的分析。
随后，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版权管理组组长李华伟向CC中国大陆项目成员介绍了国家图书馆数字版权管理的现状、拥有的版权资源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CC中国大陆项目与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版权管理组就双方下一步合作的方式、内容做了深入的探讨。（文图 /冯倩）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435" title="928座谈会现场" src="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2009/10/928座谈会现场.jpg" alt="928座谈会现场" width="500" height="333" /></p>
<p>2009年9月23日，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版权管理组与CC中国大陆项目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1006会议室举行了第一次正式工作座谈。来自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版权管理组的李华伟等8位馆员与CC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春燕，项目经理朱捍东，项目成员徐建萍等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与会者就数字资源的版权保护与利用，以及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与CC中国大陆项目在推动数字资源的合法传播与共享方面的合作展开了富有成效的讨论。</p>
<p>座谈会从下午两点半开始，先由朱捍东向来访的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版权管理组成员介绍了CC国际项目以及CC在中国大陆的运行推广情况。王春燕阐述了作为开放著作权许可协议的知识共享协议（CC协议）与传统著作权授权方式的异同，并就CC中国大陆项目在本土化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做了详细的分析。</p>
<p>随后，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版权管理组组长李华伟向CC中国大陆项目成员介绍了国家图书馆数字版权管理的现状、拥有的版权资源以及未来发展方向。</p>
<p>CC中国大陆项目与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部版权管理组就双方下一步合作的方式、内容做了深入的探讨。（文图 /冯倩）</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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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C北京沙龙：“大家一起玩”艺术家展前碰头会</title>
		<link>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09/15/ccbeijingsalon/</link>
		<comments>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09/15/ccbeijingsalon/#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4 Sep 2009 16:16:50 +0000</pubDate>
		<dc:creator>zhuz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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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参与沙龙活动的北京艺术家
9月12日下午在北京798艺术区，CC中国大陆项目为参为“大家一起玩——100位艺术家的衍生作品”展的艺术家组织了一次沙龙活动，近30位在京参展艺术家参加了此次活动。“大家一起玩”由著名艺术家沈敬东策划，CC中国大陆项目参与协办。展览将于10月2日-31日在798原色生活空间展出。
活动从下午三点半开始，CC中国大陆项目经理、艺术家朱捍东为参加活动人员分享了 “CC-艺术家的国际共享平台”的主题发言，对CC项目的国际化进程、艺术家使用CC协议的现状以及如何发布和搜寻CC协议作品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播放了一个浅显易懂的动画宣传短片。参加活动的艺术家们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在互动交流环节，艺术家们提出了很多有代表性的问题，CC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王春燕教授和朱捍东等对问题一一作了解答。之后，王春燕教授作了一个简短的讲话，就艺术家们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释。

CC中国大陆项目经理、艺术家朱捍东（左） “大家一起玩”策展人沈敬东（中） CC中国大陆项目成员杨飞（右）
最后，策展人沈敬东对活动的下一步计划和画册的编辑情况作了介绍，并鼓励大家采用CC协议发布自己的作品。
CC中国大陆项目成员辛省志、杨飞等人也参加了此次活动的组织工作。

现场免费赠阅的CCQ杂志和CC纪念品
现场提问及回答：

问：中国目前盗版现象较普遍，如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盗版DVD。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宣传和推广CC？宣传和推广的意义何在？

答：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角度来讲，如果说发达国家和地区是从严格的权利保护到对部分权利的逐步放弃，那么，相比之下，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即从传统的作者的权利不被尊重到全社会尊重作者的权利、对权利人的知识创造成果进行合法共享的过程。对保护知识产权来说，宣传和推广CC项目的一个很重要的意义，就是让创作者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利的同时，自愿与公众分享其知识创造成果，最终形成一个合法分享他人知识创造成果的社会氛围。
问：CC协议的BY-NC是不是就相当于我博客上的“欢迎转载，但请保留作者名”？如果我采用了CC协议，别人看不懂怎么办？

答：有相似之处，但是CC网站上提供的专业法律文本更严谨、更详细也更灵活，为作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在国际范围内，CC协议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对我们来说，更多地使用CC才有利于推广这一协议。
问：使用CC协议发布作品，对艺术家而言有什么好处？

答：用CC协议发布作品更有利于作品在互联网上的传播。CC协议明示了条件，减免了中间沟通环节，为艺术家提高了知名度和潜在的消费者。
问：对于盗版、剽窃现象，CC协议和CC组织能为创作者提供怎样的保护？

答：CC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公益组织，目前只是提供免费的CC协议和软件为公众使用，因为CC不是一个法律授助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并不能直接为受侵害方提供法律支持服务。但CC协议具有严谨的法律文本，采用CC协议的创作者同样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同时CC协议能为更多的合法使用者提供方便。
问：CC协议是不是更适合互联网时代？

答：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对各种作品的复制越来越容易，成本也越来越低。产生于互联网出现之前的“所有权利保留（All rights reserved）”，已经很难满足时代的需求。CC协议对于“署名”、“非商业性使用”以及“相同方式共享”等多种规定，更加适合数字化时代的多种传播方式。
问：没有CC标志识别的博客是视为弃权吗？别人是否可以从其博客中盗用作品？CC本身的价值，也就是仅仅起个提醒作用吗？

答：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著作权法均规定：著作权自动取得，即著作权伴随作品的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同时，根据《世界版权公约》的要求，在作品的复制件上应加注版权标记，以表明作品的权利状态，也即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 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All Rights Reserved）由于加注版权标记的方法简便易行，这种办法被广泛采用。
在特定的博客上出现了CC标记，表明该博客采用了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提供的版权协议，表明了该博客采用了“保留一些权利”（Some Rights Reserved）这一CC提倡的版权行使模式。他人在符合博客所选择的CC协议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灵活地复制和传播博客的内容。
对于没有CC标志的博客，其版权采用的仍然是“保留所有权利”这种传统的权利行使模式，而不是弃权。自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违反版权法的规定，使用博客内容。
CC协议由公众自愿选择使用，因其灵活的授权方式而方便公众识别创作者对于作品版权的态度，可以减少中间沟通环节，使作品得到快速广域的传播。其核心价值在于鼓励公众开放部分版权以丰富各领域的创作资源，促进知识文化的最大共享与传播。

文/杨飞 图/辛省志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422" title="IMG_9560" src="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2009/09/IMG_9560.jpg" alt="IMG_9560" width="500" height="333"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参与沙龙活动的北京艺术家</p>
<p style="TEXT-ALIGN: left">9月12日下午在北京798艺术区，CC中国大陆项目为参为“大家一起玩——100位艺术家的衍生作品”展的艺术家组织了一次沙龙活动，近30位在京参展艺术家参加了此次活动。“大家一起玩”由著名艺术家沈敬东策划，CC中国大陆项目参与协办。展览将于10月2日-31日在798原色生活空间展出。</p>
<p style="TEXT-ALIGN: left">活动从下午三点半开始，CC中国大陆项目经理、艺术家朱捍东为参加活动人员分享了 “CC-艺术家的国际共享平台”的主题发言，对CC项目的国际化进程、艺术家使用CC协议的现状以及如何发布和搜寻CC协议作品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播放了一个浅显易懂的动画宣传短片。参加活动的艺术家们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在互动交流环节，艺术家们提出了很多有代表性的问题，CC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王春燕教授和朱捍东等对问题一一作了解答。之后，王春燕教授作了一个简短的讲话，就艺术家们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释。<span id="more-421"></spa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424" title="IMG_9515" src="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2009/09/IMG_9515.jpg" alt="IMG_9515" width="500" height="333"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CC中国大陆项目经理、艺术家朱捍东（左） “大家一起玩”策展人沈敬东（中） CC中国大陆项目成员杨飞（右）</p>
<p>最后，策展人沈敬东对活动的下一步计划和画册的编辑情况作了介绍，并鼓励大家采用CC协议发布自己的作品。<br />
CC中国大陆项目成员辛省志、杨飞等人也参加了此次活动的组织工作。</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425" title="IMG_9505" src="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2009/09/IMG_9505.jpg" alt="IMG_9505" width="500" height="317"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现场免费赠阅的CCQ杂志和CC纪念品</p>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现场提问及回答：</strong><br />
<strong></strong></p>
<p><strong>问：</strong>中国目前盗版现象较普遍，如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盗版DVD。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宣传和推广CC？宣传和推广的意义何在？<br />
<strong></strong></p>
<p><strong>答：</strong>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角度来讲，如果说发达国家和地区是从严格的权利保护到对部分权利的逐步放弃，那么，相比之下，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即从传统的作者的权利不被尊重到全社会尊重作者的权利、对权利人的知识创造成果进行合法共享的过程。对保护知识产权来说，宣传和推广CC项目的一个很重要的意义，就是让创作者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利的同时，自愿与公众分享其知识创造成果，最终形成一个合法分享他人知识创造成果的社会氛围。</p>
<p><strong>问：</strong>CC协议的BY-NC是不是就相当于我博客上的“欢迎转载，但请保留作者名”？如果我采用了CC协议，别人看不懂怎么办？<br />
<strong></strong></p>
<p><strong>答</strong>：有相似之处，但是CC网站上提供的专业法律文本更严谨、更详细也更灵活，为作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在国际范围内，CC协议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对我们来说，更多地使用CC才有利于推广这一协议。</p>
<p><strong>问：</strong>使用CC协议发布作品，对艺术家而言有什么好处？<br />
<strong></strong></p>
<p><strong>答：</strong>用CC协议发布作品更有利于作品在互联网上的传播。CC协议明示了条件，减免了中间沟通环节，为艺术家提高了知名度和潜在的消费者。</p>
<p><strong>问：</strong>对于盗版、剽窃现象，CC协议和CC组织能为创作者提供怎样的保护？<br />
<strong></strong></p>
<p><strong>答：</strong>CC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公益组织，目前只是提供免费的CC协议和软件为公众使用，因为CC不是一个法律授助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并不能直接为受侵害方提供法律支持服务。但CC协议具有严谨的法律文本，采用CC协议的创作者同样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同时CC协议能为更多的合法使用者提供方便。</p>
<p><strong>问：</strong>CC协议是不是更适合互联网时代？<br />
<strong></strong></p>
<p><strong>答：</strong>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对各种作品的复制越来越容易，成本也越来越低。产生于互联网出现之前的“所有权利保留（All rights reserved）”，已经很难满足时代的需求。CC协议对于“署名”、“非商业性使用”以及“相同方式共享”等多种规定，更加适合数字化时代的多种传播方式。</p>
<p><strong>问：</strong>没有CC标志识别的博客是视为弃权吗？别人是否可以从其博客中盗用作品？CC本身的价值，也就是仅仅起个提醒作用吗？<br />
<strong></strong></p>
<p><strong>答：</strong>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著作权法均规定：著作权自动取得，即著作权伴随作品的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同时，根据《世界版权公约》的要求，在作品的复制件上应加注版权标记，以表明作品的权利状态，也即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 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All Rights Reserved）由于加注版权标记的方法简便易行，这种办法被广泛采用。<br />
在特定的博客上出现了CC标记，表明该博客采用了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提供的版权协议，表明了该博客采用了“保留一些权利”（Some Rights Reserved）这一CC提倡的版权行使模式。他人在符合博客所选择的CC协议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灵活地复制和传播博客的内容。<br />
对于没有CC标志的博客，其版权采用的仍然是“保留所有权利”这种传统的权利行使模式，而不是弃权。自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违反版权法的规定，使用博客内容。<br />
CC协议由公众自愿选择使用，因其灵活的授权方式而方便公众识别创作者对于作品版权的态度，可以减少中间沟通环节，使作品得到快速广域的传播。其核心价值在于鼓励公众开放部分版权以丰富各领域的创作资源，促进知识文化的最大共享与传播。
</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文/杨飞 图/辛省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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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大家一起玩—100位艺术家的衍生作品展 征集参展作品</title>
		<link>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08/18/0139/</link>
		<comments>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08/18/013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7 Aug 2009 17:57:01 +0000</pubDate>
		<dc:creator>zhuz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category><![CDATA[沈敬东 100  衍生]]></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cn.creativecommons.org/?p=407</guid>
		<description><![CDATA[ “大家一起玩—100位艺术家的衍生作品” 由著名的艺术家沈敬东策划，艺术批评家吴鸿出任艺术总监。面向全球艺术家征集作品方案， 最后将从所有的方案中选择100位艺术家的作品参展， 2009年10月份， 将在北京798 一个画廊( 待定) 做展览。展览将会布置成为一个小小的Shopping Mall。
CC 中国大陆项目作为协办机构参与此活动， 活动画册及相关印刷品使用CC协议发布， 艺术家参展作品可自愿选择是否使用CC协议。

艺术总监：吴  鸿
策    展：沈敬东
策展助理：鹭  鸶
主    办：艺术国际网站
协    办：CC中国大陆项目

如果你是画画的，也可以玩玩泥巴；
如果你是写书法的，也可以玩玩装置，
最简单的是你可以把你的作品印在T恤上、书包上，或者茶杯上，
也可以把你的作品做成玩具，
做成各种各样的产品，比如纪念章等等。
最好不要停留在以上我们给你的提示，
一定要突发奇想。
一定要别出心裁。
一定要好玩、新颖、有趣。
如果难以实现，
也可以像达芬奇那样画出设计图做为方案参加，
总之，
形式不拘，手法不拘。
如果作品完成后请及时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给我们。
不过也不要着急，
收件工作一直可以延续到8月31日，
我们将从中选择100位艺术家的作品，
不在乎是否有名，只要作品出色。
然后做一本大16开的画册。免费送参展艺术家２本。
9月编画册同时公布参展艺术家名单。10月2日&#8212;-31日在798原色生活空间展出
投稿 联系方式：
E-mail：jingdongcehua@yahoo.com.cn　　　　Moblie：13910820528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大家一起玩—100位艺术家的衍生作品” 由著名的艺术家沈敬东策划，艺术批评家吴鸿出任艺术总监。面向全球艺术家征集作品方案， 最后将从所有的方案中选择100位艺术家的作品参展， 2009年10月份， 将在北京798 一个画廊( 待定) 做展览。展览将会布置成为一个小小的Shopping Mall。</p>
<p>CC 中国大陆项目作为协办机构参与此活动， 活动画册及相关印刷品使用CC协议发布， 艺术家参展作品可自愿选择是否使用CC协议。</p>
<p><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408" title="100artlist" src="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2009/08/100artlist.jpg" alt="100artlist" width="433" height="273" /></p>
<p>艺术总监：吴  鸿</p>
<p>策    展：沈敬东</p>
<p>策展助理：鹭  鸶</p>
<p>主    办：艺术国际网站</p>
<p>协    办：CC中国大陆项目</p>
<p><span id="more-407"></span></p>
<p>如果你是画画的，也可以玩玩泥巴；</p>
<p>如果你是写书法的，也可以玩玩装置，</p>
<p>最简单的是你可以把你的作品印在T恤上、书包上，或者茶杯上，</p>
<p>也可以把你的作品做成玩具，</p>
<p>做成各种各样的产品，比如纪念章等等。</p>
<p>最好不要停留在以上我们给你的提示，</p>
<p>一定要突发奇想。</p>
<p>一定要别出心裁。</p>
<p>一定要好玩、新颖、有趣。</p>
<p>如果难以实现，</p>
<p>也可以像达芬奇那样画出设计图做为方案参加，</p>
<p>总之，</p>
<p>形式不拘，手法不拘。</p>
<p>如果作品完成后请及时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给我们。</p>
<p>不过也不要着急，</p>
<p>收件工作一直可以延续到8月31日，</p>
<p>我们将从中选择100位艺术家的作品，</p>
<p>不在乎是否有名，只要作品出色。</p>
<p>然后做一本大16开的画册。免费送参展艺术家２本。</p>
<p>9月编画册同时公布参展艺术家名单。10月2日&#8212;-31日在798原色生活空间展出</p>
<p>投稿 联系方式：</p>
<p>E-mail：<a href="mailto:jingdongcehua@yahoo.com.cn">jingdongcehua@yahoo.com.cn</a>　　　　Moblie：1391082052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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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代码2.0》中文版在国内以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出版</title>
		<link>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08/08/code-2-0/</link>
		<comments>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08/08/code-2-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08 Aug 2009 07:31:49 +0000</pubDate>
		<dc:creator>zhuz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category><![CDATA[Code2.0 代码2.0]]></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cn.creativecommons.org/?p=381</guid>
		<description><![CDATA[
6年前， 中信出版社慧眼出版了莱斯格教授写的《代码》一书的中译本， 在国内和圈内引起了较多的关注与好评。在众多以网络为主题的书籍中， 这是一本问世十年但居然没有过时的书！ 于是， 它成为了经典之作， 荣膺学术名著和畅销读物两项桂冠。
3年前， 莱斯格教授将原作升级为《Code2.0》， 并以“ 知识共享‘ 署名－ 相同方式共享’ 许可协议” （Creative Commons BY-SA Licese） 出版。今天， 它的中文版也有了升级版— — 《代码2.0》， 也是国内第一本以“ 知识共享‘ 署名－ 相同方式共享’ 许可协议” 出版的著作。

互联网已从Web1.0 时代步入Web2.0 时代，新版《代码2.0》更加明确地道出， 互联网正沿着“ 自由主义— 商业化— 政府规制” 的轨迹演化， 我们不应听之任之， 而应有所作为， 并且能够有所作为。我们拥有四件武器： 法律、市场、准则和代码， 它们是能将宪法价值植入网络空间的法宝。其中， 代码（ 软件、硬件、协议或架构） 的规制作用已在互联网近年的发展中充分展现。可以说， 代码就是网络空间（ 以及现实社会） 的法律， 而不是技术人员可以任性而为的设计。但独木难以为林。在规制网络行为时， 应注重法律、市场、准则和代码的相互配合及综合运用。
译完本书的同时， 对书中的观点也有了进一步的体悟。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 各国政府纷纷依法治网。但网络可否自治？ 是否可治？ 如何治理？ 这都是非常现实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莱斯格教授切中要害， 指出“ 代码就是法律”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title="web2" src="/wp-content/uploads/2009/08/web2.jpg" alt="web2" width="409" height="298" /></p>
<p>6年前， 中信出版社慧眼出版了莱斯格教授写的《代码》一书的中译本， 在国内和圈内引起了较多的关注与好评。在众多以网络为主题的书籍中， 这是一本问世十年但居然没有过时的书！ 于是， 它成为了经典之作， 荣膺学术名著和畅销读物两项桂冠。</p>
<p>3年前， 莱斯格教授将原作升级为《Code2.0》， 并以“ 知识共享‘ 署名－ 相同方式共享’ 许可协议” （Creative Commons BY-SA Licese） 出版。今天， 它的中文版也有了升级版— — 《代码2.0》， 也是国内第一本以“ 知识共享‘ 署名－ 相同方式共享’ 许可协议” 出版的著作。</p>
<p><span id="more-381"></span></p>
<p>互联网已从Web1.0 时代步入Web2.0 时代，新版《代码2.0》更加明确地道出， 互联网正沿着“ 自由主义— 商业化— 政府规制” 的轨迹演化， 我们不应听之任之， 而应有所作为， 并且能够有所作为。我们拥有四件武器： 法律、市场、准则和代码， 它们是能将宪法价值植入网络空间的法宝。其中， 代码（ 软件、硬件、协议或架构） 的规制作用已在互联网近年的发展中充分展现。可以说， 代码就是网络空间（ 以及现实社会） 的法律， 而不是技术人员可以任性而为的设计。但独木难以为林。在规制网络行为时， 应注重法律、市场、准则和代码的相互配合及综合运用。</p>
<p>译完本书的同时， 对书中的观点也有了进一步的体悟。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 各国政府纷纷依法治网。但网络可否自治？ 是否可治？ 如何治理？ 这都是非常现实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莱斯格教授切中要害， 指出“ 代码就是法律” ， 提出了“ 网络规制四要素说” ， 带着我们真正地跳出法律的“ 自留地” 来思考法律问题。因此， 本书不仅为我们点亮了一盏灯， 它还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 一扇将新鲜的研究空气引入法律自留地的窗。</p>
<p>笔者无心， 读者有意。希望国内的读者能够从本书中发现更多的言外之意。</p>
<p>感谢莱斯格教授， 感谢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使本书的出版不必经历版权谈判之累。</p>
<p>本书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成为法律学、公共管理学、商学、传播学、政治学和信息科学技术专业的必读书目。对于政府管理者、法律执业者、IT企业管理者、创意产业从业者和广大信息工程技术人员来说， 这的确是一本能够启迪思维的难得之作。</p>
<p>感谢读者阅读此书， 希望这本书能够给你带来快乐和收获。</p>
<p style="text-align: right;">（ 文/ 李旭、沈伟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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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大陆首部使用知识共享协议出版的医学著作问世</title>
		<link>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07/28/kong/</link>
		<comments>http://cn.creativecommons.org/2009/07/28/kong/#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8 Jul 2009 05:20:34 +0000</pubDate>
		<dc:creator>zhuz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cn.creativecommons.org/?p=361</guid>
		<description><![C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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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倡导知识共享、更广泛地传播中医文化，由京城四大名医之孔伯华传人、孔伯华国医学堂创办人孔令谦主编的《孔伯华中医世家医学传习录》一书，以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中的署名• 非商业性使用• 禁止演绎的著作权条款正式出版。该书一改传统的“所有权利保留”的著作权行使模式，采用了有助于知识文化传播的由知识共享协议实现的“一些权利保留”的著作权行使模式。这是中国大陆首部采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出版的医学著作。

《孔伯华中医世家医学传习录》于2009年7月4日举办的2009“知识共享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中医文化的传承”论坛上进行了新书发布揭幕仪式。该书共52.6万字，收录了京城四大名医孔伯华及孔伯华中医世家第二代、第三代部分学术传人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本书由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通过采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公众可以在尊重著作权人署名权、演绎权和商业性利用的权利的条件下，可以非商业性地免费使用和传播该著作中的大量珍贵的医案和文章。在采用“所有权利保留”的著作权行使模式下，公众对相应作品的使用大多需要一一获得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就有侵权之虞。与此不同，对于采用知识共享协议的作品，公众对有关作品的相应的使用的许可已经通过规范而标准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事前获得，这样既降低了知识文化的传播成本，又消除了侵权的法律风险。
孔伯华国医学堂创办人孔令谦指出，当前，开放式教育在欧美国家已经广泛兴起，并已成为一种潮流。开放式教育的本质是人人享有终身接受教育的权利，这不仅意味着对教育对象的开放，更重要的是教育观念、教育资源和教育过程的开放。孔伯华国医学堂坚持的就是开放式教育，以使中医教育达到最大化。而《孔伯华中医世家医学传习录》率先以CC协议发布，正使我们所追求的文化共享和开放教育的理念落到了实处。
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春燕教授强调，中医文化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一种为许多人联合持有或占有，并平等地享用的资源，这种资源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的再创造。而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免费向公众提供的知识共享协议(CC协议)体系正是一种有助于知识文化的合法顺畅传播、使用与再创造的国际通行的灵活的著作权授权机制。
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中医药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和包括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在内的100多家网站对该书的出版进行了专门报道。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362" title="kong" src="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2009/07/kong.jpg" alt="kong" width="357" height="504"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365" title="o_14550153982418" src="http://cn.creativecommons.org/wp-content/uploads/2009/07/o_14550153982418.jpg" alt="o_14550153982418" width="360" height="67"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s://share.acrobat.com/adc/document.do?docid=480ccfd3-9f1a-4bdd-a445-2c49a0327f3e">在线阅读</a>或<a href="/wp-content/uploads/Kong-Bohua-TCM-Family-Educational-and-Clinical-Chronicle.pdf">下载</a></p>
<p>为了倡导知识共享、更广泛地传播中医文化，由京城四大名医之孔伯华传人、<a href="http://xuetang.kongbohua.com.cn/" target="_blank">孔伯华国医学堂</a>创办人孔令谦主编的《孔伯华中医世家医学传习录》一书，以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中的署名• 非商业性使用• 禁止演绎的著作权条款正式出版。该书一改传统的“所有权利保留”的著作权行使模式，采用了有助于知识文化传播的由知识共享协议实现的“一些权利保留”的著作权行使模式。这是中国大陆首部采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出版的医学著作。</p>
<p><span id="more-361"></span></p>
<p>《孔伯华中医世家医学传习录》于2009年7月4日举办的2009“知识共享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中医文化的传承”论坛上进行了新书发布揭幕仪式。该书共52.6万字，收录了京城四大名医孔伯华及孔伯华中医世家第二代、第三代部分学术传人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本书由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通过采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公众可以在尊重著作权人署名权、演绎权和商业性利用的权利的条件下，可以非商业性地免费使用和传播该著作中的大量珍贵的医案和文章。在采用“所有权利保留”的著作权行使模式下，公众对相应作品的使用大多需要一一获得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就有侵权之虞。与此不同，对于采用知识共享协议的作品，公众对有关作品的相应的使用的许可已经通过规范而标准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事前获得，这样既降低了知识文化的传播成本，又消除了侵权的法律风险。</p>
<p>孔伯华国医学堂创办人孔令谦指出，当前，开放式教育在欧美国家已经广泛兴起，并已成为一种潮流。开放式教育的本质是人人享有终身接受教育的权利，这不仅意味着对教育对象的开放，更重要的是教育观念、教育资源和教育过程的开放。孔伯华国医学堂坚持的就是开放式教育，以使中医教育达到最大化。而《孔伯华中医世家医学传习录》率先以CC协议发布，正使我们所追求的文化共享和开放教育的理念落到了实处。</p>
<p>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春燕教授强调，中医文化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一种为许多人联合持有或占有，并平等地享用的资源，这种资源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的再创造。而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免费向公众提供的知识共享协议(CC协议)体系正是一种有助于知识文化的合法顺畅传播、使用与再创造的国际通行的灵活的著作权授权机制。</p>
<p>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中医药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和包括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在内的100多家网站对该书的出版进行了专门报道。</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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